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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瀏覽2017版泰國新國貨稅變化

泰國政府於本月16日頒布實施的2017年版新國貨稅都有哪些變化,讓我們來小結一下。
1、燃油及其副產品稅,新稅將對燃油及其副產品實行稅率統一,統一以“量”為單位進行徵稅。其中,1.1、純汽油和柴油維持現有稅率不變;1.2、其他燃油品將執行新的稅率標準。
2、以下商品稅率將根據零售和建議零售價實際情況進行稅率下調,產品涉及,2.1、汽車;2.2、電池;2.3、摩托車;2.4、備用設備。
3、飲品和飲料等商品徵稅將按照含糖量多少進行徵稅。3.1、非酒精類飲品和飲料將按照售價和含糖量多少進行徵稅,提高含糖稅徵收稅率希望能夠對公眾健康提出警示。為了避免該稅法實施給行業和商家帶來影響,將給予2年的調整適應期,之後將加快稅率上調的步伐,每2年上調一次直到2023年完成含糖稅稅改目標。
3.2、繼續推動政府和私營企業合作的旨在減少公攝糖量項目的工作,提高公眾對健康的認識從而減少政府醫療健康方面的負擔。比如推動健康可替代產品標示計劃,增加市場上低糖和無糖產品的推廣和開發,擴張無糖商品市場投放,讓消費者更容易購買到更加健康的商品。
4、對免徵稅產品進行明確,尤其是針對低收入者銷售和商品。因為國貨稅廳目前還沒有對這類服務和商品進行徵稅。4.1、電器產品;4.2、杯子和杯具器皿。
5、服務類徵稅。5.1、稅率維持不變的服務性項目和行業,如凌晨12點停止營業的夜店和酒吧將按照實際營業收入多少進行徵稅;按摩店、大浴室、賽馬場等將按照門票收入和營業收入進行徵稅;5.2、繼續執行零稅率的則是通訊行業。
6、酒精稅徵收將採取混合徵收的辦法執行,即銷售價格和銷售總量。稅率徵收辦法旨在更好的反映出奢侈品和非奢侈品的稅率差別,同時也為了更好的實現行業公平競爭。
酒精稅調整將更加迎合國際慣例,加大單位酒品總重量方面的徵稅比例,減少銷售總額方面的徵稅比例。換言之,大瓶裝酒品將面臨更高的稅賦壓力。由於徵收將從批發端轉為零售端,因此將下調銷售價格徵稅稅率。
7、新的香菸稅將採取混合徵收的辦法執行,即銷售數量和銷售價格兩方面進行徵稅。香菸稅的起徵點將根據零售端售價作為基數進行徵稅,以便更好的凸顯奢飾品的徵稅差異。同時還將從銷售數量多少進行徵稅。以每包60泰銖為分界點執行兩種不同標準的稅率,為期2年之後將按照統一按照零售價進行徵稅。
資訊來源:泰國中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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